余款三个月内付清;如乙方终止合同,上面的合同乙方要强行终止的话要不要承担邢事责任?
更新时间:2010-08-30 14:16:33
问题描述:
模具生产合同
甲方:
乙方:
1、模具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2、模具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交期,甲方扣除乙方模具报价的模具费用每天3%的罚金。如因不可抗原因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的罚金;
3、模具运做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模具报价的20%做为运做经费,采购类所需经费由甲方另外提供,模具完成经验收合格,留10%做为模具安全保证金(保证金总额五万元人民币,满额后不再扣留保证金),余款付清;
4、乙方完成甲方模具合同后不再与甲方签订新的模具生产合同后一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需返还乙方模具保证金的50%,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5、因乙方造成模具制作终止,应赔偿模具全部开发费用;
6、如乙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与甲方订立解除方案。
7、乙方雇用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模具生产要求及交期见模具生产合同附表,附表各持一份。
上面的合同乙方要强行终止的话要不要承担邢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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