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跟公司签合同事宜
更新时间:2010-08-29 05:41:17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即将八年,但是这期间一直没有签订合同,但是相关部门是可以证明这个劳动关系的存在的 。现在面临公司即将要把长春地区的员工移交给一个派遣公司,做的时间短的员工没有问题可以跟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但是类似我们做的时间比较长的员工就不愿意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因为一旦与派遣公司签完合同 之前在公司工作的连续性就没有了 也就是没有了工龄 那么涉及到以后离职的时候的一些相关补偿就没有了。现在公司给了我们两条路 一是与派遣公司签合同 合约期为三年 二是与公司签合同 但是公司总部不在长春要把我们多年在长春交的社保与医保移到公司总部当地交,那么我们以后的医保不但在本地享受不到 社保在40岁以前也是要转回来的 所以很是矛盾 希望懂的相关法律的人士帮忙解决一下给一个主意 就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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