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是否有标准
更新时间:2010-08-27 11:15:31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3月31日全款购买位于**岛***庭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6月30日前交钥匙。我没有得到开发商的任何通知说房子逾期交接,最后8月4日领取的钥匙,领钥匙当天强行收取排渣费每户400元,装修管理费每户71元。当时屋内没有水没有电,小区的路全是沟。我们一直是租的房子住,所以着急装修。慢慢问题出现了,门镜没装、水没有,电是坏的,连临时电都接不进来,卧室和客厅地面高度差4公分,而且连《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都没有。我们自己铺的路运进装修材料。这样的条件满足交屋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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