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吵打架把人打伤,对方赖上了
更新时间:2010-08-26 11:29:56
问题描述:
因为小事和同事争吵,给了对方(是个同事)一个嘴巴子,然后对方去医院检查,医院说是耳膜穿孔,他非要手术或者其它治疗,医院说不用手术,过段时间就好了,最后他总要求,所以整天的去医院烤耳朵,费用都是我出的,半个多月花了我已经三千多了,期间他也没有上班,但是单位组织去外地秦皇岛旅游他却去了。单位也没有扣他的工资,给我们两个都是“因逗玩失手打架,两人都开除暂时留用查看的处分”。现在他已经早就没事了,但是还是要不断的去医院烧钱,还跟我要两万精神损失费,单位领导出面调解也不依不饶。而且跟我说不给钱就去法院诉讼。我现在有如下问题需请教
1、我现在不想管他了,他去医院我也不掏钱了可以吗?
2、他不停的去医院我该怎么办,如何终止这不断的烧钱行为?
3、这种情况我用的着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4、让他去法院诉讼,我按道理应该赔偿什么?
5、北京有没有专门的医院可以做个法律效力的鉴定,证明他已经好了?
6、有哪位可以详细的跟我说说我现在最好改怎么做,以彻底结束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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