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更新时间:2010-08-26 00:08:16
问题描述:
原告起诉两被告还款5万元。原告与被告一系同事关系。被告一以个人名义借款。在不还的情况下。原告起诉两被告。原告起诉被告一兼职经营古玩生意。被告一找到原告,称因进货需资金周转。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被告二在答辩中。出示了离婚协议中夫妻财产平分的公证书。同时被告二有稳定且高收入的工作。庭上审判人员问被告一钱是否给了被告二。被告一与被告二均否认。被告一承认借款用于个人。且古玩店用于供藏友们研究文化的场所。被告一当庭陈述古玩用于个人欣赏之用。庭上原告无任何证据证明借款是两被告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且用于家庭生活。代理意见中陈述被告一买古玩,作个人欣赏之用。被告二作为公务员,有稳定收入来源,并不需要由被告一在外举债度日。问会判被告二连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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