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冤情怎么洗
更新时间:2010-08-26 06:40:04
问题描述:
我因被泼皮醉酒后无故追打,泼皮因醉酒后摔倒,检察院起诉我用手打倒对方致伤,公安鉴定十级轻伤,原判认定是我推倒摔伤,判故意伤害罪有期六个月,二审维持。获得自由后,我申诉市中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再审一审时对方当庭承认事发当天五个人喝了一箱啤酒、两斤白酒。检察院据以指控我的证人除性别错误外、证人否认证词内容称当初不是这样说的,是公安写错了她不识字,再审一审认为证人证词前后不一致、不予采纳。至于喝酒的事实法官认为有的人喝两三斤白酒都不会醉,判决维持原判。如此判案的法官,我该怎么办?目前已上诉,快开庭。急!急!!我是一个小学文化,一直没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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