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未成年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10-08-23 13:26:01
问题描述:
我驾驶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忽然从我车右边加速行驶的摩托车超过我车后大约在我车前方5-6米左右强行向左边调头机动车也跟着紧急采取措施向左边大方向踩刹车最后还是与对方发生了事故。致使摩托车的伤者是右脚骨骨折注明骑摩托车的少年只有15岁。认定结果出来了说我未保持安全距离,判我主要责任,而驾驶摩托车的是次要责任说他违反第19条和第38条。我觉得判罚不对是他违章在先而我当时有两个目击证人也给我写了证明给了交警,但是交警处理的时候也没有问我的目击证人,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能不能给我出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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