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怎样维权
更新时间:2010-08-18 19:57:0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西青区大寺镇的农村妇女,于1995年嫁入西青区大任庄村,婚后生有一女。2009年因前夫出轨离婚,孩子归我抚养,离婚后母女户口一直在村里享受村民应享有的一切权益,但2010年以来村委会在没有任何理由和通知的情况下,停发了母女的口粮款。为此我多次找过相关部门协调此事,但没有结果,法院又不给立案。现在母女俩成了黑户,请问我怎样做才能让村委会恢复我们母女的村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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