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的丧葬费该谁领
更新时间:2010-08-18 10:39:47
问题描述:
外公过世了,10年前,外公再娶了比他小20+岁的后外婆,婚前外公后外婆和外公的子女签署了一份婚前协议,外公38平方的房产一半归外公,一半归子女,外公过世后的丧葬费由子女领取,全部用来办理外公的后事,他们都签了字并且公证。外公过世后,后外婆拿出一份有律师在场的外公的遗嘱,称38平方的房产和丧葬费全部归后外婆,遗嘱的日期是外公过世前两个月在医院签署的,没有子女在场。现在因为双方都有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单位称必须见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双方的协商协议才发放丧葬费,外公的后事全部是子女操办的,请问,这两份文书都有效吗?法律上是如何判定这两份文书的有效性的,外公的丧葬费和38平方的房产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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