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付刑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0-08-15 12:10:1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五月二十八日下午我和爱人抱着五个月的孩子去一个西瓜摊买西瓜 ,我用手摸了一下西瓜想看下新鲜不,结果摊主的女儿嗓门很大,嫌我碰了西瓜 我说我看下新鲜不,就摸了一下,他就是 那是我眼睛瞎了呗,我当时很生气,就顺口说 那可能是,他上来就打我耳光,双手抓住我的头发,出于本能,我也抓了他的头发,她妈妈在旁边拉她打她,后来就松手了,我当时特生气,他妈就说娃小,怎么怎么的,他女儿17岁好像,我就报警了,警察让自己调解,他们给我道歉了 ,警察就让自己去看伤了,我头皮伤的比较重,买了一些药,过了快一个月,警察打电话说,那个女孩手背骨折了,要我赔偿,让我去做了笔录,然后昨天又叫去调解,他们花了一万多。说是手掌骨骨折,让我赔。我没有同意全赔,他们就说去法院起诉,请问当时三个人身体接触,她妈妈拉他女儿 ,我确实没有碰她的手,他们凭什么要我全陪呢,到了法院,会怎么判呢,法官会判我负刑事责任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