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可能是携款逃跑了,请问这种情况下适不适用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能不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更新时间:2010-08-12 16:19:13
问题描述:
我为甲担保贷款,但甲突然失踪,有可能是被人绑架或杀害,也有可能是携款逃跑了,至今一年多仍下落不明,其家属已经报案,公安已立案侦查。甲失踪后不久,债权人向我索债,由于债权人是黑社会的人,我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故害怕躲了出去,债权人遂将我告上法庭,并冻结了银行里我的工资。法院判决时我没到庭,判决书让我还款。我从5年前就在精神病院查出患有精神抑郁症,不能像正常人那样明辨是非,所以我不服判决,托人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原审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发回重审。请问这种情况下适不适用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是否在查出甲的下落后再审理此案?冻结我的工资程序是否合法?另外我可以做司法鉴定证明我患有精神病吗?我应该怎么办?能不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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