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更新时间:2010-08-12 20:34:42
问题描述:
08年下半年,经人介绍前后跟她见过两次结的婚,婚后有一个不到1岁的女儿,她老抱怨我爸爸不给我带女儿,我家是农村的,在那里都是把孩子给祖父母带,夫妻出去做事,我爸跟我妈已离婚,他自己还要做事,也没时间带,因此她觉得她亏大了,不怎么做事(她觉得祖父母带孙子应该的),经常没事跟我吵吵,这次吵大了,把女儿丢下回老家了,为了女儿为了这个家,我找她商量,把女儿给她爸妈带,一个月15000,我在外面做点小生意,办完了这些事叫她跟我出去,她不愿意要在家上班(她家没男孩,在农村比较特殊状况,只要我跟她一吵架,她姐姐跟她姐夫吵架,不管谁对错,他爸就一句,离婚!)叫我一个人出去。。。想了很久,觉得这样我跟她没有在必要生活下去。。我跟她结婚前,给了她家里4万多礼钱1万多金子,我跟她花了2万来块,我跟她提出离婚的话,女儿我是不给她,钱东西还能要回来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