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注销两年后却被发催款律师函,请问合理么。
更新时间:2010-08-09 22:13:12
问题描述:
2007年,我办过一张**信用卡,08年时,还清卡中欠款,并打电话联系销户。本以为不再与这家银行发生产生更多的关系,谁料到2010年7月中旬,却收到了一家所谓深发展法务部发给我的催款律师函,称我仍有一千多元的欠款需要偿还。我当时联系了**的客户服务热线,声明已经在两年前申办过销卡,客服说下周一给我答复,结果我等到了周五,也不见有人联系我。后来我又打电话过去催问,又推到下周一,前前后后我催过三回,终于在八月初的时候才联系上相关的负责人。他声称我两年前虽然还清了卡面上的欠款,但是尚有一笔滞纳金,是我还款之后产生的,于是这笔滞纳金在两年的时间里翻了无数倍。我很生气,两年前我在申办销卡的时候为什么不对我说明,而且这两年的时间里,银行方面也一直没有联系过我?非要等到欠款达到了一个很大的数额时才会通知我?面对这种不合理的事情,我该怎么办呢?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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