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这个义务吗?
更新时间:2010-08-10 10:58:24
问题描述:
有个朋友借了我三万元钱,过去一年多了也不愿还,当初说是借三个月,也有担保人签字。二个月前我去法院起诉了,被告每叫必到,可是一直联系不到担保人,担保人的电话也打不通,到单位也找不到他,法院让我提供担保人的家庭住址,说只有把传票下到他家里,我也不知道他现在的家庭住址,到现在法院也没任何进展,还在等着我提供担保人的家庭住址。请问是否必须要我提供担保人的住址?法院这样做是在依法按程序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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