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拆迁安置房,我们去世后2套房子都要给现在我们的2个子女,请问写协议有法律效益吗?若有应该怎样写!
更新时间:2010-08-09 10:14:10
问题描述:
现有两套房屋,一套100多平米,妻子单位房,出资12万,未办房产证,一套600平米,我老家拆迁安置房,出资68万,未办房产证,都是婚后财产,现在和妻子商定在婚姻续存之间属共同财产,如果婚姻不续存,那么600平米的房子给我,100多平米的房子给她,但有个条件是,我们去世后2套房子都要给现在我们的2个子女,请问写协议有法律效益吗?若有应该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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