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上我家,损害我商品,自己踢我家电冰箱不小心踢坏了腿,还咬伤上了店主人,腿伤责任在谁?
更新时间:2010-08-09 11:52:40
问题描述:
2006年6月15日,邻居之前已砸过我几次店,没有进行处理,导致了最严重的06年6月15日再次故意到我店里寻衅闹事,店主人的商品损害上万元,在踢电冰箱的时候,踢坏了腿。〔注明:邻居的腿本来就是坏的,已有好几年,村上的医生说她的腿可能是骨质疏松。据口供反映是一般的叫而不是急叫。〕请问他腿伤的责任在谁?店里损坏的商品责任在谁?
接下来,派出所在解决6月15日之中,邻居的女儿上门来以要挟的口气问我要5万元,店主人问她要什么钱?是医药费?请找派出所来拿。如果是保护费请法院来拿,对方听我口气不愿意拿钱就电话联系对方叫了两车人打晕之后,又威胁他人把我拖出20几米远,请问这是什么行为和性质,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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