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上网卡被**公司收回
更新时间:2010-08-14 17:30:16
问题描述:
我是山东人在武汉汉口上学,今年3月在武汉电脑城买了一个*TD系列3g上网卡,笔记本上网用,号码是合肥的.当时卡和设备大概六百元。这张卡的资费是每月扣20元包20小时,超出的每分钟一分钱,可以跨省使用。3月-7月间一直用的很好。但是在7月3号上网时连接不上了,我以为是欠费,就从**上充了大概40元,之后还是不能上网于是我就打10086咨询,他们说因为这张卡在入网时身份信息不正确,依据规定把此卡收回。我就在客服进行了投诉,得到的结果是需要我提供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缴费发票邮寄到合肥移动分公司,他们会把卡内的余额转到以我的身份开办的移动的手机号码上。对于这样的处理令人很不满意因为这样的话我的损失较大,首先7月扣除的20元的服务我没有享受,另外上网的设备,如果我以后不用*的卡,这个设备就没有用了。所以想咨询一下,在这个问题上移动公司是否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毕竟购买时用的很好,期间也没有通知我要把这张卡收回。我是否可以要求合肥*分公司进行赔偿,如果可以能够得到什么养的赔偿。(这张卡3月-7月间没有充值发票,但我有买这张卡的收据,和很多网络充值记录)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