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谢谢
更新时间:2010-08-07 11:11:36
问题描述:
我有4个朋友去KTV玩,带出来一个小姐,请了人家吃饭后,后来那小姐就跟他们走了,去了一个地方,其中只有一个人与之发生了关系。小姐不知那个人有暴力倾向,于是打了她,在离开的时候小姐要了钱才走了,其他3个人也在房间内看着,但没有动手,第二天警察就来家里找他们了,有人告强奸。后他们4个都去自首了。我想问一下,看着的人,会不会被起诉?
还有一个就是这个已经立案了,那个小姐怕事跑掉了,请问,那4个人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确切的问,那3个看着的人会有什么处罚?
像这种案件刑事羁押期是多久。
这发生在北京。
请懂的回答我,谢谢了。
我感觉这就是卖淫嫖娼,也给了钱了,被人反咬。
(我知道 感觉归感觉,国家是有法律规定的)
那个女的也是成年人了,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那4个人其中的 谁也不可能上大街上拉一个 给点钱 就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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