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目击证人,是不是天天做笔录?
更新时间:2010-08-06 13:35:23
问题描述:
2010年7月31日,闽侯青口建材市场发生大火,做为一个目击者,我到消防部门去做笔录,可是每次都是早上进去晚上12点才出来,有次还到了凌晨4点多,从案发到今天已经6-7天了,我每天都要做笔录,而且还要我们自己带饭菜,我是有工作的,这几天因为这样的事都没去上班,一家人吃穿都成问题了?请问这样的笔录我不去会不会犯法?如果我做的口供与他们所调查出的结果不一样?我要负上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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