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了官司,法院不强制执行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8-07 16:13:44
问题描述:
我与赵凡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案,经过******法庭审理确定,被告赵凡于2008年7月10日前,
给付工程款人民币74650元。如未按约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自2005年12月3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详见
2008年辽阳文圣民-初字第17号民事调解书)
因赵凡未按期执行,所以我与2008年11月27日申请执行,该院亦于当日
立案。此后,我曾数次与该院执行庭庭长电话联系,得到的答复是,我查一下,
你到我院来。除此之外,就没有了下文。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