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构成金融诈骗还是其他?
更新时间:2010-08-05 15:42:38
问题描述:
律师先生您好:我的一个亲属,之前在县属**银行工作,工作之余同时也作些生意,2001年为了完成内部揽储的任务,说服朋友的父亲把8万美金存到了自己所在的储蓄所,后来因为被人所骗,自己资金周转不开,私自把这笔钱去了出来用了,并且给朋友父亲弄了一个假存折。不过这一切都跟他的朋友如实告之了,当时他朋友要用这笔钱的时候他还和朋友一起帮忙借钱了,也还了朋友一万元。后来他到别的地方躲债没有告诉他这个朋友,他的朋友就到当地公安告他携款潜逃,并且被通缉,现在已经被抓在押。我想问的是当初把朋友父亲的钱存到自己所在的储蓄所,目的和过程都是正常的,那时并没有想挪用的想法,非法挪用了是后来发生的也是想展缓一下,也没有不想还的意思。现在能否给定为利用职务金融诈骗?谢谢您了,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时间给予解答,期待您的帮助!再次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