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五个青年围堵敲诈时,双方先动手推搡,反击时用刀刺伤了对方,该负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0-08-04 14:13:46
问题描述:
某人下班途中,遇到一公司同事伙同四个外来青年,威胁要打他,并要他给钱。而某人不同意,对方就推搡开始动手,某人掏出小刀反击,将其中两人刺伤。事隔两天后,某人被派出所拘留,当日派出所要求家属提供一万元的押金,而家属连事情的经过和对方的伤势报告都不清楚,这一万元该付吗?某人未满十八岁,需付什么责任?该公司要承担什么?其公司当日决定解雇两人,并不参与此事的调解和帮助,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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