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买卖可以撤销吗?
更新时间:2010-08-03 21:09:27
问题描述:
我于2003年贷款购买了新房,当时没有钱装修,就向岳父借了3万元用于装修。由于购房后经济情况一直没有好转,我们两口子也不愿意欠老人的钱,于是就想把我们原来的46平米的单间卖了,岳母不同意卖。当时岳母也是想给我们留处房产,但我爱人就是不愿意欠他们的钱,于是就说干脆卖给他们吧,问我同意不,我也是欠人钱不舒服的人,于是就说卖就卖吧,实际我们两口子从心里是不打算卖此房的,因为此房是我们结婚很多年后单位才分配给我们的,后又房改了,很不容易得到的,地段还挺好的。当时卖时我爱人认为以后房子还会给我们的,我也这么认为,所以房子也没过户给他们,没办理任何手续,只是岳父又给了2万元,这之后我们又把房子出租了一年多,租金也是我们收取的。又过了一年多房子又出租了,我爱人为了让岳父高兴于是就已他的名义出租的,租金也由岳父收取的,但卫生费我们还一直由我们支付的。但现在岳父现在要把此房给他的孙子,我和爱人都不同意,因为我们还要供孩子上大学,现在的经济条件还不如以前了,况且岳父家给舅哥买了门市房条件比我们好很多的,所以我们要撤销卖房是否可以?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