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维权
更新时间:2010-08-03 10:46:57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离婚时有两套房,在协议离婚时将自已住的房子归我所有,另一房子(此房30平米是我单位房改房是父母出资购买并一直是父母居住。有人证)当时离婚时我要求写进协议里可他认为房产证本来就是我的名字不需写且口头表示放弃。现他突然去世,他生前欠别人的钱(离婚后的债务),别人将我这间30平米的房子保全。我和他离婚两年前曾和他签过协议答应他用自住的房子贷款,如他不能还款将由我来还,还完后他将放弃所有财产。(此协议是在他借别人钱前两年写的)离婚后我一次性将贷款还清(有证据)。请问1.此协议是否有效?2.因他欠钱较多,是否是谁保全谁得财产?3.我因受他债务牵连也判了我很多债务由我偿还,我是否可以要求分割他这部分的财产?4.我该怎样维权?另:在房产共有人处有我女儿和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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