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0-08-04 10:26:38
问题描述:
2001年10月24日,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租凭事宜达成协议,承租人租用该门面,一年期满如需续租可随行就市,但必须期满前10天缴清第2年租金,本协议为不定期租用,出租人随时可收回该门面。出租人于2009年度3月9日口头通知承租人,2010年不再出租,要求承租人到期归还门面,但承租人强行要租此门面,现已超期长达10月之久,也未缴纳租金费。请问出租房该怎么办,但是否能要求承租人赔偿经济损失。 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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