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前被解除劳动合同,现在破产,我还能有经济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0-08-01 14:36:22
问题描述:
1987年参加工作,2005年配合单位改制,被单位解决劳动合同,因单位已经接近破产状态,当时按自己的档案工资得到仅仅是每年一个月的补偿,而且,2000年到2005年前单位应交而拖欠未交的职工养老保险一直由我代缴,也就是说,拿了单位的几千元补偿金,替单位又代缴了一万多元的养老保险,现在,单位正式进入破产,按照现有政策,我还能重返单位,获得自己应有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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