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犯罪的盗窃
更新时间:2010-08-03 10:07:38
问题描述:
A,B,C,三个人共同盗窃S县工地材料5000元左右,S县公安局已经对A和B拘留15天左右,因为C所持身份证不满16岁,所以在案发次日由其姐姐带回家。但是事实上C所持的身份证是其弟弟的身份证,自己的身份证在弟弟手里,并且超过18岁。
相关情节:1,A21岁,H市某农村,常年在外打工生活,本来在S县打工,曾在所盗窃的工地干活几天。2,B16周岁多一点,和C都是G县某高中高一学生,并是好朋友。来S县是投奔相识不久的A,希望能打工赚钱。3,A,B在之前曾偷过一次,C 没有参加。
现在公安局仍对此案进行审查,1,请问这个案子接下来的程序是什么?2,请专业律师能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子,比如:他们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对受害者如何赔偿?C的假身份问题?等等。谢谢啦!!拜托!!拜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