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涉及宅基地问题
更新时间:2010-07-27 23:28:55
问题描述:
由于国家交通建设拆迁了农村村民房屋,部分拆迁户先后都通过申请建房、购房等方式自行安置了,有了住房;部分尚无住房还处于租住寄住的村民即将在政府建设的安置点取得宅基地建房,但已经自行安置的村民,这既包括本村内村民,也有外村村民,也要求再取得一处宅基地建房,甚至准备高价转让使用权,请问这些已经有房的村民的诉求合法吗?如果合法,一是造成安置点不足安置,二是还得再把一些土地弄成宅基地,三是这不是侵占集体土地使用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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