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们买了房,我觉得我们也有权利居住,是否有我们的房子或是经济补偿?(孩子要结婚也需要房子)
更新时间:2010-07-27 21:37:08
问题描述:
我婆家住在崇文区,是承租房,现在公婆已去世,但是户口一直没注销。原因就是:我有一个小叔子三口一直与公婆居住,房子是简易楼2间他们各住一间。我们是长子,由于他家住房紧张一直不在一起。后来我们买了房,公婆病重时,我们一起给老人看病,每到用钱我们一家平均付,现在我们的老人都不在了,矛盾也来了。原来老人的房子2间都由小叔子霸占着(我爱人和孩子的户口都在崇文区和他们在一起)。我觉得我们也有权利居住,等到拆迁。我想问,如果,我家现在不去居住,不去居住是想少生气。拆迁的时候,是否有我们的房子或是经济补偿?(孩子要结婚也需要房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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