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换瓣膜后出现三度传导阻滞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10-07-27 13:04:06
问题描述:
5岁患儿为复杂性先天心脏病,单心房单心室,肺动脉狭窄,大动脉转位:下腔静脉异位引流,一年前做过全肺静脉异位引流矫治术、上腔静脉动脉连接术(BD GLENN)手术.术后恢复良好!医嘱择期进行二期手术。
一期手术一年后,01年6月,这次本来是做TCPC术的,但房室瓣有中度返流,之后心内科的导管造影检查后变重度返流,变成需要做瓣膜置换术。所以这次做共同房室瓣置换术、跟TCPC术。
此手术后出现三度传导阻滞问题(心率45),已经符合安装永久起搏器的情况了,但如果安装起搏器需要比较巨大的费用,一次需8万左右,大概6-8年需更换一次,以目前价格来算终生需要大概60-80万费用。但术前已签有心率失常可能的告知书,但无告知此类情况可能出现的概率,及该院治疗此类病情出现的概率情况。请教律师们此类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医院有无责任,能否起诉?您的解答也许可以改变一个儿童的一生。现该院对患儿采取不理不睬态度,每天只用十几块钱保命药物,不使用治疗药物,也不催出院,欠费也不追缴。采取拖延持久战,不发表任何治疗方案!跪求律师们出出注意!谢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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