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没有给女方造成什么伤痕,女方却说男方强奸她,那样算强奸?
更新时间:2010-07-26 21:38:44
问题描述:
请问。如果说没有给女方造成什么伤痕,女方却说男方强奸她,那样算强奸?那样一般要判多少年啊? 双方没有打斗的痕迹呢 ?
准确的说就是。
女方在早上4.多的时候给男方打电话叫男方去接他。然后男方在5.多的时候把他接到家的。那女的喝的很醉. 大楷睡到早上10.多的时候吧,女方就报警。告男方强奸她。但是那女的身上没有男方给她造成的任何伤痕.
请问,这样算是强奸嘛? 就算坐牢要坐多久呢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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