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也到医院看过被打的那个人,为了补充医疗费用,是否也可以认定为过失伤害呢?何为批捕在逃?
更新时间:2010-07-26 15:42:18
问题描述:
我弟弟两年前与同事在喝酒时发生争吵,弟弟用杯子打了那个同事,造成额头部有缝合,父母也到医院看过被打的那个人,也给了1000元医疗费,弟弟也因此事辞职,为了补充医疗费用,家人也给被打人也说过:让他向单位申请将把弟弟的工资、奖金全部领用,让他看病用,不够的话,出院后将明细账单拿来我们将给予赔偿。弟弟现在在外地,结果前些日子弟弟以批捕再逃的罪名关押。弟弟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伤害罪呢?是否也可以认定为过失伤害呢?何为批捕在逃?弟弟在被逮捕前,公安机关没有给家人任何通知方式,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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