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生意纠纷
更新时间:2010-07-23 11:23:05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4月份与我表姐一起投资开了个家具专卖店,我出3万块,一共估计是几十万,房租装修及货都是表姐弄的。主要是我负责此店销售,她们经常来盘点。卖的货款就给他们。她每个月给我工资1200/月。
在2010年4月份时就跟表姐说不想做了,按赢亏比例拆股
表姐当时就说到6月份算,结果到了6月份又说不行了,或是给家具货物抵押给我。
我就继续开店卖家具,到7月21日共有家具款2万块没有给,他们就来盘库存,要把货款拿回去。
我不给,他们就说去派出所解决,去了以后派出所没有理会,因为类似事件要法院处理。
当时我给那3万投资时也没要他们开个收据,他们现在说没有给,不承认了。
请律师帮评估一下此纠纷如果通过法院解决,我需要准备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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