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一个朋友介绍的放高利贷的人借款五万元,并且还发短信威胁恐吓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1-04-13 11:21:03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
2010年1月25日,我因为一时经济周转不开,向一个朋友介绍的放高利贷的人借款五万元,当时双方约定月息为0.1元,每个月25日付息,延迟一天要支付300元的滞纳金.(滞纳金一项在借据上有写名)这之后,我每月都支付利息给他,延迟的话也照常支付了滞纳金.至2010年6月25日,总共支付利息为2.90万元.6月25日,我因经济周转不开,他要求我归还本金,并且带人到我家里要钱,于是在我父母帮助下,我于2010年7月6日将五万元本金全部归还于他.
本来事情到此也就结束,可是现在他还问我追要1800元利息,说是从6月25日到7月6日的利息,并且要求我支付给他一起带来要债的一个朋友.而他朋友手上有一张我5月25日因未及时支付利息而应他要求写的保证书,写明于6月2日支付5000元借款(其实是利息)并照常支付滞纳金.而6月2日我也确实支付了他朋友6000元,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又陆续支付了1000元.因当时是银行自动存款机上存款的,所以未曾把保证书要回.他说他朋友可以凭借此保证书跟我要钱,并且还发短信威胁恐吓我,声称要到我单位找我.
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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