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导致的房产纠纷,帮忙看一下如何处理。谢谢!
更新时间:2010-07-21 17:46:39
问题描述: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首先由我爷爷,我大爷和我爸爸在大队工作人员的证明下,签署了一份分家协议。协议规定,院子分为三块,东边一块归我大爷家,中间归我爷爷,西边归我爸爸。并且,中间我爷爷的房子由我大爷和我爸爸各出1500元盖三间房屋。并等我爷爷百年后,三间房屋及其地上物归我老姑所有。
协议虽然这样签,但实际上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执行,院子只分了两块,我大爷那块、我家和我爷爷并没有分开,因为我大爷反悔,不出1500元给我爷爷盖房子。故我爷爷的房子由我家独自承担。也因此,我家与我大爷家互不来往。我爷爷最后由我家赡养。并于1995年去世。在我爷爷病危的时候,给我家录了一个口头的遗嘱。遗嘱没有证人。只有我爷爷说的话。
在大队登记的翻盖记录上,我大爷家的都已经变更为我大爷的名字,而我家的还是我爷爷的名字。
现在房屋面临拆迁,我老姑要那三间房。不知我家应该是给她,还是不给?怎样才是合法的?如果到法院,法院会如何处理?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