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够成刑案
更新时间:2010-07-21 11:50:28
问题描述:
咨询事情:
2008年2月份,甲村村民A将在村集体山开荒用地出租给B,出租时未经过村集体同意。B于2008年6月份,在承租的范围内种竹和丰产林,共约100。2009年底,甲村经集体开会决定收回由村民私自开荒占用的山地,然后由村集体进行补充耕地开发,2009年底,甲村代表及村民A与B多次协商,因补尝金额问题,未达成办协义。
2010年7月10日,甲村村长及代表和A一起,带补充耕地开发的机械到B种植地挖掉竹和丰产林,当天晚上B带10几人到甲村发生冲突。次日,甲村村民到B种植地砍掉竹子和丰产林约30亩,价值约20000元。
这种情况,能否追究甲村村长及A的刑事责任,能否够成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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