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过户手续,未经过公证的房屋产权草签协议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0-07-20 12:07:56
问题描述:
我与合伙人共同出资(各出50%)购买的房产。因为考虑过户费用很大,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经过双方协商,草签协议大致内容如下:1.双方各自出资50%,购买某处房产,产权证号:xxxxxxx号。2.房屋产权归属: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其产权各占50%。3.租金分配收益,双方各得50%。4.该房屋的原始产权证由乙方负责保管。5.未尽事宜,可制定补充协议,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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