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中被申请人一方不承认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否付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0-07-20 09:35:41
问题描述:
您好:请问在仲裁中被申请人的委托人对于申请人一方出示的照片(照片上的横幅上有单位名称和活动标题和申请人及证人和被申请人及全厂职工),工资袋(袋上有手写的申请人姓名、工资数额工作天数下面印有用人单位名称),工资条(申请人姓名及工作天数)及证人证言,证人的证物这一切证据拒不承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伪造事实,这种情况,被申请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如上诉到法院,最终证实了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是否要给予赔偿?赔偿的具体内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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