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异议之诉
更新时间:2010-07-20 14:12:10
问题描述:
我想请教各位律点问题。
有一个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在诉讼前做了财产保全,后因对方不履行判决。申请强制行后,过了一个月。法院要将保全财产进行处理时,对方提出保全财产涉嫌抵押。这时出现了一个案外人,说该财产因对方欠钱不还抵押给自己了。经过努力申请人,找到法院驳回了案外人的异议。后经评估拍卖等程度,流拍后。申请人申请以物抵债,但法官却说:“案外人根据民诉法第204条上诉,现在已经胜诉了,已经申请参预债权分配。”
我想教请律师朋友们,案外人在诉讼的时候,法院是不是应该告诉存在利害关系的申请人?而申请人现在也无法看到案外人的胜诉判决书,如果是根据标的物提出的诉讼,那么对方根本扳不倒驳回裁定书。如果是以欠钱为由胜诉,那么这个性质是什么?案外人是否有权参与申请人保全财产的分配?他的债权又意味着什么?
申请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保全和先执行立案,是否优先于他的债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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