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工资!
更新时间:2010-07-19 17:41:24
问题描述:
我在南沙区一个医疗机构工作,因为家庭原因{爷爷病重需要回家照顾}我在6月24日左右向门诊管理员提出辞职,门诊管理员并没有批准我辞职,但是批准我回家看看,看了给他答复。我从7月初没有上班,但是7月2日因工作需要我再次上班一天。7月10日,我再次向管理员要求开除我,结果以我不顾工作为由训斥我,并驳回我的请求。我们平时正常发工资是每月15日,但是在15日时其他员工都已经发放工资,就我没有发,我就找老板和管理员,他们的意思是我不回去工作那就不发工资或者是发一半,请问他们可以这样做吗?我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