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月利息1.5分的利息,一年后对方没有还钱。如果向法院起诉,是否会承认我们的借债关系?
更新时间:2010-07-20 07:50:13
问题描述:
05年我借给民办学校校长建宿舍楼25万元。约定月利息1.5分的利息,一年后对方没有还钱。所以就再给对方,约定月利息2.5分。一直到现在对方也没有还,借口是没有钱还。只是每年会从新写过借条。
所以请问下,按照我们约定的2.5分的月利息,如果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会承认我们的借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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