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门面到期,要求对方腾房,收回门面。
更新时间:2010-07-19 11:06:16
问题描述:
急!!!
本人父母有门面一间,前两年租与他人开卡厅,现门面7月15日就到期了,父母年老,现委托书委托本人全权处理门面租赁一事。本人在6月10日提前四十天已然通知租赁方商定是否签合同,并就价格一事提出需重新商定,强烈通知租赁方门面的价钱是绝对要向上涨浮的。但对方说肯定是要做的,坚持到最后一天来商定,并拒绝接受价格的上涨。于是本人提出收回此门面,并限定对方到期恢复门面原样搬离。但对方第一要求只与门面当事人谈,并拒绝价格上涨,第二要求我若要收回门面,除非接下此卡厅。第三要求她要继续做,但只接受原来价格,拒绝面谈,只用电话单方要求我方接受第三条,就去她卡厅拿钱签定一年合同。
对此,我方要求不租,只愿收回原来门面,我想问的是:若起诉对方,起诉上会是怎样的一个过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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