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宅基地建房相邻两家的滴水问题
更新时间:2010-07-16 16:48:23
问题描述:
10年前1,2,3,4四户家庭买了东西走向的四家宅基地,自西向东分别是1,2,3,4。四家的大门规划都是向西开,出路也是向西走,4和1先盖的房子,建好后,2和3准备建房把大门往北开,直接面向主干道,于是1 2 3与4商量,将4往西的2.5米出路占用建房,在3和4之间共同留出1.8米归4所有,等于是这三家各给4东西方向挪出0.6米。四家达成口头协议后,2,3开始建房,1,4开始改大门,结果就是四家的大门并排朝北,3和4之间的院子墙是3的,墙以东的11米(原本只有9米,加上三家换出的1.8米和四自家的0.2米滴水)都归4所有。10年后,除了4和1,中间两家的房子都已经各自易主,3号新房主要求4如果重新建房必须在西面院墙留出0.5米滴水,等于是说要求这0.5米是归4所有但两家必须共同使用。现在问题是,当初的四家只是口头协议并形成了事实,3号新主人知道这事并同意了才购买的3号房,现在又要求4必须永久留出0.5米共用。4不同意,若起诉会因为就这个2米问题没有书面协议而败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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