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认购单和交完认购金开发商不签购房合同
更新时间:2010-07-14 15:45:37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9-12-08日与xx置业开发公司签完认购单并交纳1万认购金,认购单中明确了门牌号、面积、单价、总价和交纳认购金额,备注栏中填写“于2009年12月25日前补清余款及税款,于补清款后一个月内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三年包租。”开始销售员说“合同得由房管局审批,请等等。”;后来才告知“房屋抵押在银行,请等待解压。”;现在告知“我们未在约定的时间交款,该房屋已另行处置了。”
我于2010年2月5日将此事投诉到市房管局,2月23日回复“经调查,该公司部分房屋正在分批办理撤销抵押手续,现正在办理过程中,同时该公司表示积极与购房者联系妥善处理合同推迟签订事宜。”
从市房管局的回复中可以证明,开发商违法违规销售抵押房屋,反而说“我们未在约定的时间交款”。
律师,请帮助分析一下,如何才能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若坚持要我订购的房屋,有多大把握?或双倍返还订金的同时可否要求按现市场价赔付差价?
谢谢!
另,若请你代理,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代理费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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