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起打架,够成重伤害,加非法拘禁,其中两人把责任推到另一人身上、
更新时间:2010-07-14 10:46:34
问题描述:
09年7月,我朋友及另外两人帮别人去打架,把受害人捅了两刀,扔到河里,半小时后,又返回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我朋友和其中一个人当晚逃跑,另一个被警察抓到。被抓到的这个在看守所呆1个月后,花4万元,把他买了出来,另一个逃跑的,家里花了10万,送礼,找了关系,把罪名都压在我朋友身上了。
我朋友在外呆了一年,此事应该不予追究,因为另外两人已经送礼了,但是,第一个被警察抓进去的人想勒索钱,向我朋友要1万元,说是他被抓进去的时候帮我朋友交的罚款,不给钱就不让走,要不就写欠条。被逼没办法,朋友写了张条“因某某,帮我在公安局交1万罚款, 欠某某1万元”。我朋友知道这钱是他故意勒索的,所以一直都躲着他,今年7月10号,那人看到我朋友,要钱我朋友不给,他就报警了。
现在朋友在拘留所,呆了一星期了,还没给说法,现在我朋友应该怎么办?现在公安局的档案里,去年的打架全都是我朋友的责任了,报警的那个人还在外面吃喝玩乐,他勒索钱的事,现在该不该跟警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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