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手术后,我丈夫变成了截瘫,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0-07-16 21:18:40
问题描述:
我丈夫于6月4日由于意外,摔了一跤,造成胸12椎骨折。摔伤当时,双腿不能动,并且痛觉特别敏感,当时医院的结论是肌力一级。可是,在医院经过一星期的治疗,双腿都能抬了,医院的检查是肌力三级。但某医生看过他的核磁共振片子后说,是不稳定性骨折,必须手术,于是,在受伤后一周进行了手术。下午二点半钟手术,六点钟出来的,麻药醒后,双腿都动,可是到了凌晨4点左右,他发现左腿不能动了,首先以为是体位问题,于是换了个姿势,但是发现将近六点的时候,还是不能动,于是告诉了医生,在将近7点时,进入了手术,局麻进行第二次手术,清理血肿。第二次手术完成,双腿都能动了,但是到了下午三点,左腿又不能动了,核磁的结果还是血肿,于是全麻进行了第三手术,全麻醒来时,发现,双腿都不能动了,逐渐双腿失去了知觉,至今,手术已经一个月了,双腿依然没有知觉,大便失禁,小便潴留。在这场事故中,医院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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