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租户拖欠房租并联系不上。
更新时间:2010-07-12 21:11:41
问题描述:
房子是以出租方式租给租户的。该房子在2010年1月份已经合同期满。
租户说要续租,房主曾多次向租户要求支付房租费,但租户每次都说过几天支付。
但到2010年7月份为止未支付1月至7月的房租。现在租户已经2-3个月联系不上了。
房主想收回房子,但是屋里有租户的家电等物品。不知要怎么处理。
请大家帮忙,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
之前去问过派出所,他们说要到公证处公证。
不知流程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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