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房产继承
更新时间:2010-07-12 17:54:51
问题描述:
你好,以下是我所经过的事情,我于04年11月结婚,05年正月,我老公因心肌梗塞过世,05年4月生下一女,08年婆婆去世后,我承担照顾公公的责任。我老公还有一个妹妹,已经出嫁,但是户口因为娘家和婆家都在湘潭,没有迁移。我的户口和女儿的也都在湘潭,因为我常年在外工作,女儿也带在身边,所以又谈了一个对像,处在谈婚论嫁的边缘,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再婚,是否会影响到我继承公公的房产,我女儿是否存在继承权。
如果我和男朋友去湘潭公正结婚,是否就代表他必须入赘。以后我们的子女的户口可以登到男朋友那边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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