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该怎么赔偿,赔偿多少,向谁要?
更新时间:2010-07-12 21:59:40
问题描述:
丈夫(石家庄市行唐县)自去年至今一直为一个个体老板(正定县)开混凝土运输车今年6月中旬张某在山西盂县境内在运输混凝土到工地时,因施工道路(施工单位自建)坡度太大(几近45度角),路面上有将近十公分的覆土,在下坡过程中因刹车不住翻入路旁山涧内。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调查,因混凝土搅拌站强制司机们多装,平时因路况不好,都装3方混凝土,但是搅拌站要求装7方混凝土。
合同关系:混凝土搅拌站和施工单位有合同,搅拌站为施工单位供应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运输车老板和搅拌站有合同,为其运输混凝土至工地
死者自去年一直为老板开车,且关系很好,老板很信任他,让他在工地上负责照管其所有的混凝土运输车,带班。
家中有妻子33岁,腰小时受过伤,不能弯腰,农活不能做。
孩子:大儿子9岁,小儿子4岁半。
老人:父亲70岁,去年患肺癌,手术后至今一直调养
母亲59岁,下身残疾,双腿不能行走
哥哥:已经和老人分家
两个妹妹也已经出嫁,全家老小都靠死者一个人的收入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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