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0-07-12 17:18:24
问题描述: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按农民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农民工支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农民工支付半个月
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农民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
资。
我所在工厂去年基本处于停产状态人均只有5000多元年, 2010年1--3月份处在停
产状态,4--6月由于天气原因<露天工作>和厂方原因,只上了40个班,而且工资一
直没发,而且存在工厂压低4--6月工资的状况。
现在工厂要以400元/年的标准解雇工人《去年总工资5000除以12个月=400》。
合理吗?
我每月交的社保百分之8都是100块啊, 象这种情况平均工资该怎么算?
还有我还能得到些什么补偿?我从事的是电焊工作,有8年工龄,但工厂从去年
才给买的社保...... ,今后的社保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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